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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潮将至 工信部调研推动动力电池试点工作

点击:2528 日期:2018-05-22 选择字号:
      5月15-18日,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带队前往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调研。
      2014年起我国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退役潮将来临。在此背景下,我国有关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不断出台。5月17日,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26日,工信部等7部位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201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放量,同比增长超300%,2014-2017复合增长率达104%。电动乘用车电池的有效寿命在4-6年左右,而电动商用车电池寿命则更短。预计从2018年起,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退役潮将来临。
      据中国电池联盟发布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报告(2018)》测算,电池回收利用市场规模将在2020年达到65亿元左右,其中梯级利用市场规模约41亿,再生利用市场规模24亿元。到2023年,市场规模合计将达到150亿元,其中梯级利用的市场规模约57亿元,再生利用市场规模约93亿元。
      随着政策加码和试点方案的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和回收利用有望根据适用场景依次展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已经积极布局电池回收利用领域,建议关注格林美(002340.SZ)、天奇股份(002009.SZ)、华友钴业(603799.SH)和东方精工(002611.SZ)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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